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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并具有独立法人的资格;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此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投标人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注册资金大于500万元(含500万元);
(7)投标人营业执照经营范围中具有房地产营销代理资质;
(8)投标人营业执照经营范围中具有招商代理资质。
本项目允许不超过两家单位组成联合体投标(即营业执照经营范围中具有房地产营销代理资质的企业、营业执照经营范围中具有招商代理资质的企业),联合体的牵头人应为具有房地产营销代理资质的投标人,联合体成员为具有招商代理资质的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的,各单位资质要求如下:
对联合体牵头人资质要求:符合上述(1)、(2)、(3)、(4)、(5)、(6)、(7)项要求;
对联合体成员资质要求:符合上述(1)、(2)、(3)、(4)、(5)、(6)、(8)项要求。
注: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的,报名时须提供联合体投标协议书,格式自拟,联合体各方不得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或参加其它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联合体投标协议书中须明确约定联合体牵头人单位和成员单位、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责任。 |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并具有独立法人的资格;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此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投标人为房地产营销代理资质的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注册资金大于500万元(含500万元);
(7)投标人为招商代理资质的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注册资金大于100万元(含100万元);
(8)投标人营业执照经营范围中具有房地产营销代理资质;
(9)投标人营业执照经营范围中具有招商代理资质。
本项目允许不超过两家单位组成联合体投标(即营业执照经营范围中具有房地产营销代理资质的企业、营业执照经营范围中具有招商代理资质的企业),联合体的牵头人应为具有房地产营销代理资质的投标人,联合体成员为具有招商代理资质的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的,各单位资质要求如下:
对联合体牵头人资质要求:符合上述(1)、(2)、(3)、(4)、(5)、(6)、(8)项要求;
对联合体成员资质要求:符合上述(1)、(2)、(3)、(4)、(5)、(7)、(9)项要求。
注: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的,报名时须提供联合体投标协议书,格式自拟,联合体各方不得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或参加其它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联合体投标协议书中须明确约定联合体牵头人单位和成员单位、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