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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州市南浔区公路管理局公路治超非现场执法系统建设项目公开招标的公告
发布者: 发布时间:2018/12/18 点击:3297
公告日期:2018年12月18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等规定,经湖州市南浔区财政局(财政审批编号:浔财采确临【2018】1320号)批准,浙江华诚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湖州市南浔区公路管理局的委托,现就公路治超非现场执法系统建设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合格供应商前来参加投标。
一、项目编号:HZHC-(采)2018534
二、采购组织类型:分散采购委托代理
三、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四、招标项目概况(内容、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等):
序号 设备名称 数量 技术要求 采购预算
1 公路治超非现场执法系统建设项目 1批 详见招标文件要求 555万元
五、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和浙财采监【2013】24号《关于规范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设定及资格审查的通知》第六条规定,且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浙江政府采购网”(www.zjzfcg.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供应商必须具有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公路机电工程分项)或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供应商具有省级及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器具型式批准证书》和有效期内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制造计量器具许可证》,且型式批准证书和制造计量器具许可范围必须包含动态汽车衡;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招标文件的报名/发售时间、地址、售价:
1、报名/发售时间:2018年12月18日至2018年12月25日(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上午:8:30-11:30 下午:13:30-17:00。
2、报名/发售地址:浙江华诚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湖州市学士路祥和花园西区29幢1楼)。
3、标书售价(元):每本招标文件工本费500元(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七、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1月7日下午14:00:00(北京时间)
八、投标地址:
湖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号楼二楼开标室(湖州市仁皇山片区金盖山路66号),逾期送达或未密封将拒绝接收。
九、开标时间:2019年1月7日下午14:00:00(北京时间)
十、开标地址:
湖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号楼二楼开标室(湖州市仁皇山片区金盖山路66号),供应商可以派授权代表出席开标会议(授权代表必须是供应商的在职正式职工,并携带身份证、法人授权委托书或法人身份证明文书等有效证明出席。未携带有效证明的,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十一、其他:
投标保证金(元):人民币110000元整
交付方式:以网银、电汇的形式提供,必须在开标截止时间前到账。
收款单位(户名):浙江华诚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湖州分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湖州市分行爱山支行
银行账号:371466960001
银行行号:104336010090
十二、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
十三、其他事项:
1、投诉质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94号-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十条第二款规定,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须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否则采购代理机构有权拒绝第一次质疑以外其他所有质疑。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2、供应商购买标书时应提交的资料:
1)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或“五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2)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明书及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与授权人身份证;
3)具有经当地税务、社保部门出具的供应商最近三个月企业纳税情况和社保基金缴纳情况证明文书;
4)上年度企业的财务报表;
5)提供自招标公告发布之后任意时间的“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 )、中国政府采购(www.ccgp.gov.cn )、“浙江政府采购网”(www.zjzfcg.gov.cn )供应商信用查询网页截图(三者缺一不可)。
6)提供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公路机电工程分项)或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证书;
7)提供省级及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器具型式批准证书》和有效期内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制造计量器具许可证》,且型式批准证书和制造计量器具许可范围必须包含动态汽车衡证书;
8)供应商名称、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传真。
9)以上资料需装订成册。
注:报名时采购代理机构不作资格审查,只负责接受报名和发售招标文件。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开标结束后(评标开始前)将对各供应商的资格进行审查,各供应商须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应资格审查文件(原件备查),届时未提供相应资格审查文件及原件备查时未能提供原件的,按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
十四、联系方式:
1、采购人:湖州市南浔区公路管理局
联系人:周先生 电话:0572-2506626
采购代理机构:浙江华诚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晓 电话:0572-2044626 传真:0572-2044626
政府采购行政监管及投诉受理部门:
湖州市南浔区财政局 电话:0572-30267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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