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8年11月19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等规定,经湖州市吴兴区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科(吴兴财采确临【2018】9430号)批准,现就湖州市吴兴区人民政府办公室的吴兴区政府法律顾问定点服务单位遴选入围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合格供应商前来参加投标。
一、项目编号:HZHC-(采)2018391
二、采购组织类型:分散采购委托代理
三、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四、采购内容及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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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 |
项目名称 |
入围数量 |
服务要求 |
预算金额 |
服务期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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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常年法律顾问 |
详见招标 文件需求 |
详见招标 文件需求 |
90万元
30万元/年 |
3年(2019年-2021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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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代理行政诉讼、行政复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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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重大项目洽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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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重大决策事项尽职调查、合法性论证、风险评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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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
由湖州市吴兴区人民政府办公室作为本项目的采购人实行公开招标,本项目的中标结果,除湖州市吴兴区人民政府办公室相关项目适用外,吴兴区全区各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和政府性国有公司在采购同类项目时,中标结果也可参照适用(中标供应商需按照财政局要求入驻政采云系统)。具体为:①同一年度内累计采购预算在10万元以下(具体金额按当年分散采购限额调整)的项目,采购人可在中标供应商入围名单中择优选取,也可自行采购;②同一年度内累计采购预算在10万元(具体金额按当年分散采购限额调整)-100万元之间的项目,采购人可在中标供应商入围名单中择优选取,也可另行实施分散采购;③同一年度内累计采购预算在100万元以上的项目,采购人必须另行实施分散采购公开招标。
本次招标入围供应商的报价,将作为定点服务单位的最终报价予以公布,定点服务有效期内价格不予调整。此报价将会是采购人择优选取供应商的重要依据(可结算的最高价,实际结算时可下调),请各投标供应商慎重报价。 |
五、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和浙财采监【2013】24号《关于规范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设定及资格审查的通知》第六条规定,且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浙江政府采购网”(www.zjzfcg.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具有有效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
3、近五年内未受过司法行政部门的行政处罚或律师协会的行业处分。
4、委派至本项目的主要负责律师应具备相应的法律知识,持有专职律师职业资格证书且执业8年及以上,其他律师执业5年及以上,并未受过司法行政部门的行政处罚、律师协会的行业处分或其他党纪政务处分。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招标文件的报名/发售时间、地址、售价:
1、报名/发售时间:2018年11月19日至2018年11月26日(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上午:8:30-11:30 下午:13:30-17:00。
2、报名/发售地点:浙江华诚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湖州市学士路祥和花园西区29幢1楼)。
3、标书售价(元):300元/标段(售后不退)。
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后至投标截止时间日前一天(即2018年12月10日下午16:30前)允许潜在供应商前来认购招标文件,但该供应商如对招标文件有疑问可以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询疑时间前提出,逾期提出的,不予受理、答复。
七、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12月11日上午9:30前。
八、投标地址:
湖州市吴兴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2)【湖州市吴兴区区府路1188号总部自由港H幢(具体位置:吴兴大道与区府路交叉口,吴兴区住建局对面)】,逾期送达或未密封将拒绝接收。
九、开标时间;2018年12月11日上午9:30。
十、开标地址:
湖州市吴兴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2)【湖州市吴兴区区府路1188号总部自由港H幢(具体位置:吴兴大道与区府路交叉口,吴兴区住建局对面)】,供应商可以派授权代表出席开标会议(授权代表应当是供应商的在职正式职工,并携带身份证等有效证明出席。未携带有效证件的,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十一、投标保证金:人民币伍仟元整/标段
(1)投标保证金必须从供应商的银行基本帐户中转出(拒绝从分公司的银行帐户中转出),汇入下述账户中,必须确保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能到指定的账户上,并且不得通过第三者转入或现金缴纳,否则视为该供应商无投标诚意,其投标将被拒绝;
单位名称:湖州市吴兴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招投标保证金缴退专户
开户账号: 19100301040016231
开户银行: 中国农业银行湖州吴兴支行
注:汇入中心保证金专户时中心账户单位名称、账号、开户行必须按照本招标文件给出的名称规范填写。
吴兴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查询电话:0572-2289887、2559507
(2)供应商在交纳投标保证金时必须采用网银或电汇的方式交纳,同时必须确保银行缴纳凭证上体现本项目编号(HZHC-(采)2018391)。未准确体现项目编号或保证金缴纳数额不正确或缴纳凭证上体现项目中文名称的,均按无效标处理。
十二、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
十三、其他事项:
1、投诉质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94号-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规定,供应商须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2、供应商购买标书时应提交的资料:
(1)有效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
(2)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明书及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与授权人身份证;
(3)具有经当地税务、社保部门出具的供应商最近三个月纳税情况和社保基金缴纳情况证明文书;
(4)拟派本项目的主要负责律师应持有有效的专职律师职业资格证书,且执证年限不低于8年,其他律师执业年限不低于5年,并未受过司法行政部门的行政处罚、律师协会的行业处分或其他党纪政纪处分(请提供相关证书及证明材料)。
(5)上年度的财务报告;
(6)提供自招标公告发布之后任意时间的“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 )、中国政府采购(www.ccgp.gov.cn )、“浙江政府采购网”(www.zjzfcg.gov.cn)供应商信用查询网页截图(三者缺一不可)。
(7)供应商名称、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传真。
(8)以上资料需装订成册。
注:报名时采购代理机构不作资格审查,只负责接受报名和发售招标文件。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开标结束后(评标开始前)将对各供应商的资格进行审查,各供应商须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应资格审查文件(原件备查),届时未提供相应资格审查文件及原件备查时未能提供原件的,按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
十四、联系方式:
1、采购人:湖州市吴兴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联系人:王先生
电话:0572-2506626
2、采购代理机构:浙江华诚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余先生
电话:0572-2044626
传真:0572-2044626
3、政府采购行政监管及投诉受理部门:吴兴区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科
电话:0572-2289700
注:当网站附件电子版与纸质版招标文件不一致时,以纸质版招标文件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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