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规定,经德清县财政局(财政审批编号:德财采确临[2018]2087号)批准,现就德清县殡仪馆火化机尾气净化处理发电机组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提供本国货物、服务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 DQZCFW-2018-G123
二.采购组织类型:分散采购委托代理
三.招标项目概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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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项 |
标项名称 |
数量 |
预算金额 |
简要规格描述或标项基本概况介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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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火化机尾气净化处理发电机组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 |
1批 |
人民币60万元 |
详见招标文件 |
四.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A.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要求、财库【2016】125号《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和浙财采监【2013】24号《关于规范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设定及资格审查的通知》第六条规定;
B.拟投标供应商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誉,具有相应服务能力的供应商;(总公司所设立的区域性分支机构(分公司),以及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必须获得总公司(总机构)授权或能够提供房产权证或其他有效财产证明材料);
C.拟投标供应商须具有较强的和能提供长期的售后服务能力;
D.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招标文件的报名/发售时间、地址、售价:
1.报名/发售时间:2018年11月7日至2018年11月15日(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上午:8:30-11:30 ;下午:13:30-17:00
2.报名/发售地址:浙江华诚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地址:湖州市德清县武康街道五里牌路70号德清商会大厦3楼306窗口,电话0572-2506626)
3.标书售价(元):招标文件工本费每套500元,售后不退。
六.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11月27日下午14:00时
七.投标地址:德清县武康街道永安街169号德清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201 开标室
八.开标时间:2018年11月27日下午14:00时
九.开标地址:德清县武康街道永安街169号德清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201 开标室
十.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元):6000元(应备注本项目编号)
交付方式:以汇票、电汇或银行转帐等非现金方式
收款单位(户名):浙江华诚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湖州分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湖州市分行爱山支行
银行账号:371466960001
十一.其他事项:
1.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收到招标文件之日(发售截止日之后收到招标文件的,以发售截止日为准)或者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招标公告为公告发布后的第6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一次性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2.供应商购买标书时应提交的资料(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后至投标截止时间前允许潜在供应商前来认购招标文件, 供应商未按规定时间要求提出质疑的,则视同认可招标文件,但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有明确规定的除外):
A.填写投标报名登记表(现场领取并填写);
B.供应商的有效工商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投标时原件备查);
C. 供应商的依法缴纳税收(投标截止时间前近三个月缴纳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的完税凭据或税务部门出具的其他证明)和社会保障资金(投标截止时间前近三个月缴纳社会保险的凭证(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或人社部门出具的其他证明)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投标时原件备查);
D.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备查)复印件一份。
3.根据《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投标管理办法》相关规定,投标保证金必须在2018年11月26日(投标截止前一个工作日)上午9时前到达浙江华诚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湖州分公司的保证金帐户,否则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投标保证金提交单位与投标报名单位必须主体一致。供应商获取招标文件后决定不参加该项目投标,应在投标截止时间3天前(提前72小时)以书面形式(信函、传真加盖供应商公章)通知浙江华诚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如在规定期内未收到供应商书面函件,则视为供应商同意参加投标。(凡政府采购注册供应商,均可通过浙江政府采购网,凭注册用户名和密码免费浏览或者下载本项目电子招标文件, 电子招标文件与书面招标文件不一致时以书面招标文件为准)。
4.投标截止时资格审查应提供以下资料:【供应商是否具有投标资格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开标结束后(评标开始前)将对各供应商的资格进行审查, 投标截止时间止投标供应商必须提供相应的投标资格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审查。同时,资格审查时若须要供应商提供相应资格证明材料原件(公证件或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浙江省政府采购注册供应商证明材料等可替代相应原件进行备查)进行备查却无法提供的,则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将可能被作无效投标处理】:
A.供应商的有效工商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B.供应商的依法缴纳税收(投标截止时间前近三个月缴纳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的完税凭据或税务部门出具的其他证明)和社会保障资金(投标截止时间前近三个月缴纳社会保险的凭证(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或人社部门出具的其他证明)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C.供应商市场行为信誉(信用)情况承诺书原件;(格式见招标文件附件)
D.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查看)复印件一份;
E.供应商的其他投标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如果供应商为总公司所设立的区域性分支机构(分公司),以及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的,则必须提供此项;证明文件可以是房产权证、车辆行驶证或其他固定资产等有效财产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5.本项目不集中组织现场考察,需要供应商自行联系采购人进行现场考察和调研。
十二.联系方式
1.采购人名称:德清县殡仪馆
联系人:施主任
联系电话:0572-8421336
2.代理机构名称:浙江华诚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周根美(项目负责人)、程晨
联系电话:0572-2506626
地址:湖州市德清县武康街道五里牌路70号德清商会大厦3楼306窗口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德清县财政局
联系人:周先生
监督投诉电话:0572-8074859
德清县殡仪馆
浙江华诚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18年11月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