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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州市南浔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南浔中心城区小区生活垃圾精准分类服务项目公开招标采购公告
发布者:程先生 发布时间:2018/7/2 点击:2646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等规定,经湖州市南浔区财政局(财政审批编号:浔财采确[2018]309)批准,现就南浔中心城区小区生活垃圾精准分类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合格供应商前来参加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HZHC-()2018175

二、采购组织类型:分散采购委托代理

三、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四、采购项目概况(内容、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等):

序号

采购内容

数量

技术要求

运营

服务期

预算金额

1

南浔中心城区小区

生活垃圾精准分类服务项目

1

详见采购文件

1

人民币36万元

五、供应商资格要求: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和浙财采监【201324号《关于规范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设定及资格审查的通知》第六条规定,且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浙江政府采购网”(www.zjzfcg.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供应商的特定条件:

1、营业执照经营范围中须包含物业服务,生活垃圾经营性收集、运输、处理服务项目;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采购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1、发售时间:201872日至201871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上午:8:30-11:30    下午:13:30-17:00

2、发售地点:浙江华诚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湖州市学士路祥和花园西区291楼)。

3、售价:采购文件工本费500/份,售后不退(如需要采购文件电子文档的,购买采购文件时请自备U盘)。

七、购买采购文件时必须提供以下材料(复印件均须加盖单位公章)

1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或“五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2、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明书及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授权人身份证;

3、具有经当地税务、社保部门出具的投标单位最近一个月企业纳税情况和社保基金缴纳情况证明文书;

4需提供所在地检察院出具的近3年无行贿行为记录、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投标截止日前二个月内有效);

5、提供自采购公告发布之后任意时间的“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 )、中国政府采购www.ccgp.gov.cn )、“浙江政府采购网”(www.zjzfcg.gov.cn )供应商信用查询网页截图(三者缺一不可);

6、供应商单位名称、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传真及QQ邮箱。

7、以上资料复印件装订成册并加盖单位公章。

注:报名时采购代理机构不作资格审查,只负责接受报名和发售采购文件。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开标结束后(评标开始前)将对各供应商的资格进行审查,各供应商须按采购文件要求提供相应资格审查文件(原件备查),届时未提供相应资格审查文件及原件备查时未能提供原件的,按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

八、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人民币柒仟贰佰元整(以转账、电汇的形式提供,必须在开标截止时间前到账);

2、投标保证金应从投标企业的银行帐户中汇出(注:交纳方式以电汇或网银的形式交纳,其他形式概不接受),汇入本项目招标代理机构指定的银行帐户中。

开户名称:浙江华诚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湖州分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湖州市分行爱山支行

银行帐号:371466960001

银行行号:104336010090

九、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

供应商应2018723日下午14:30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交到湖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西裙房二楼开标室(湖州市仁皇山片区金盖山路66号),具体详见二楼大厅公告栏逾期送达或未密封将拒绝接收。

十、开标时间及地点

本次招标将于2018723日下午14:30时在湖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西裙房二楼开标室进行开标会议(湖州市仁皇山片区金盖山路66号),供应商可以派授权代表出席开标会议(授权代表应当是供应商的在职正式职工,并携带身份证等有效证明出席。未携带有效证件的,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十一、采购文件下载地址

浙江省政府采购网(http://zjzfcg.gov.cn/

湖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ggzy.huzhou.gov.cn/

浙江华诚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湖州分公司网 (http://www.zjhzhc.cn/

十二、业务咨询

采购人:湖州市南浔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联系人:邹先生       电话:0572-3023889       

采购代理机构:浙江华诚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程先生       电话:0572-2044626

政府采购行政监管及投诉受理部门:

湖州市南浔区财政局   电话:0572-3026756

十三、投标质疑时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94-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二章规定。

 

 

湖州市南浔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浙江华诚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18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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