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规定,现就湖州市南浔区交通局的湖州市南浔区道路临时停车泊位经营权租赁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合格供应商前来参加投标。
一、项目编号:ZJHC2018-288
二、项目组织类型:分散采购委托代理
三、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四、采购内容及数量:
标段 |
招租内容 |
数量(个) |
租赁期限 |
平均最低限价 |
1 |
停车泊位 |
最终按招标人实际交付的数量为准 |
15年 |
人民币5.5万元/个 |
2 |
停车泊位 |
最终按招标人实际交付的数量为准 |
15年 |
人民币5.5万元/个 |
五、合格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且具备独立法人的企业;
2、企业注册资金在人民币5000万元及以上。
六、招标文件的发售:
1、发售时间:2018年4月25日-2018年5月4日(上午08:30-11:30;下午14:00-17:00,节假日除外,逾期不予受理。)
2、发售地点:湖州市学士路祥和花园西区29幢1楼。
3、售价:招标文件工本费500元/标段,售后不退。
七、购买招标文件时应提供以下资料:
1、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或“五证合一”的营业执照(企业注册资金在人民币5000万元及以上);
2、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明书及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授权人身份证;
3、需提供所在地检察院出具的近3年无行贿行为记录、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投标截止日前二个月内有效);
4、投标保证金:标段一:人民币壹万元整;标段二:人民币壹万元整。(以网银、电汇或现金的形式提供);
5、投标单位名称、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传真;
6、以上资料复印件需装订成册并加盖单位公章。
以上相关资料需装订成册。复印件均需加盖单位公章,并提供原件核查,未提供原件核查的,不予认可。资格认定由招标代理机构进行初审,最终由评标委员会根据投标文件认定。
九、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
供应商应于2018年5月18日下午14:00时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交到浙江华诚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湖州市祥和花园西区29幢1楼),逾期送达或未密封将拒绝接收。
十、开标时间及地点:
本次招标将于2018年5月18日下午14:00时在浙江华诚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湖州分公司开标室开标,供应商可以派授权代表出席开标会议(授权代表应当是供应商的在职正式职工,并携带身份证等有效证明出席。未携带有效证件的,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十一、业务咨询:
浙江华诚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谈女士
联系电话:0572-2506626 传 真:0572-2044626
湖州市南浔区交通局
浙江华诚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18年4月2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