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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州市旅游大厦外立面亮化及LED电子屏幕建设采购及安装工程公开招标公告
发布者:程先生 发布时间:2018/1/16 点击:4312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等规定,浙江华诚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湖州旅发旅游开发有限公司委托,现就湖州市旅游大厦外立面亮化及LED电子屏幕建设采购及安装工程进行公开招标,欢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合格投标人前来参加投标。

一、招标项目编号:HZHC-()2018153

二、采购组织类型:委托代理

三、招标项目概况(内容、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

序号

设备名称

数量

技术要求

预算金额

1

湖州市旅游大厦外立面亮化及LED电子屏幕建设采购及安装工程

1

详见招标文件要求

人民币161万元

本项目设有最高限价:外立面亮化最高限价98.232万元;LED电子屏幕建设最高限价62.7万元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且具备独立法人的企业;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有本项目需求的供应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此项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五、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

1、报名时间:2018116日至2018124(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上午:8:30-11:30    下午:14:00-17:00

2、报名地点:浙江华诚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湖州市学士路祥和花园西区291楼)

3、招标文件售价:500/份,售后不退(如需要招标文件电子文档的,购买招标文件时请自备U盘)。

六、购买招标文件时必须提供以下材料(均须加盖单位公章):

1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或“五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2、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明书及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授权人身份证;

3、具有经当地税务、社保部门出具的投标单位最近一个季度企业纳税情况和社保基金缴纳情况证明文书;

4需提供所在地检察院出具的近3年无行贿行为记录、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投标截止日前二个月内有效);

5、上年度企业的财务报告;

6、投标单位名称、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传真及QQ邮箱。

注:以上资料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并装订成册。报名时无资格预审,请各投标人在报名前看清投标人的资格要求,资格审查在开标时由评标委员会成员审定,开标时投标人须携带一切与本次项目相关的资质证书原件。

七、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

1、投标人应于201826日下午1400时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交到浙江华诚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湖州市学士路祥和花园西区291楼),逾期送达或未密封将拒绝接收。

八、开标时间及地点:

1、本次招标将于201826日下午1400时在浙江华诚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湖州市学士路祥和花园西区291楼)开标,投标人可以派授权代表出席开标会议(授权代表必须是投标人的在职正式职工,并携带身份证等有效证明出席。未携带有效证件的,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九、招标文件下载地址:

湖州市旅游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http://www.huzhoutour.cn/

浙江华诚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湖州分公司   http://new.zjhzhc.cn/

十、业务咨询: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华诚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人:程先生       话:0572-2506626   传真:0572-2044626

十一、其他:

投标保证金:叁万元整(以网银、电汇、转账的形式汇入指定账户中)

开户名称:浙江华诚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湖州分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湖州市分行爱山支行

银行帐号:371466960001(行号:104336010090

 

 

 

                                                       湖州旅发旅游开发有限公司

浙江华诚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18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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