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管理办法》规定,经湖州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处(财政审批编号: 湖财采确[2017]5476号)批准,现就中国共产党湖州市纪律检查委员会纪检监察设备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欢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合格投标人前来参加谈判。
一、项目编号:HZHC-(采)2017495
二、采购组织类型:分散采购委托代理
三、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四、采购内容及数量
序号 |
项目内容 |
数量 |
采购预算 |
1 |
纪检监察设备采购 |
1批 |
人民币25.56万元 |
五、招标文件的发售
1、发售时间:2017年12月13日至2017年12月15日,上午:8:30一11:30 ;下午13:30一17:00(节假日除外)。
2、发售地点:湖州市学士路祥和花园西区29幢1楼(湖州市学士路祥和花园西区29幢1楼)。
3、售价:招标文件工本费500元/套,售后不退(如需要招标文件电子文档的,购买招标文件时请自备U盘)。
六、购买招标文件时应提供以下资料:
1、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或“五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2、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明书及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授权人身份证;
3、具有经当地税务、社保部门出具的投标单位最近一个季度企业纳税情况和社保基金缴纳情况证明文书;
4、需提供所在地检察院出具的近3年无行贿行为记录、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投标截止日前二个月内有效);
5、上年度企业的财务报告;
6、投标人名称、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传真及QQ邮箱;
7、以上资料复印件需装订成册并加盖单位公章。
注:提供原件核查,未提供原件核查的,不予认可,资格认定由招标代理机构进行初审,最终由评标委员会根据投标文件认定。
七、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人民币伍仟元整(以转账、电汇的形式提供)。
2、投标保证金应从投标企业的银行帐户中汇出(注:交纳方式以电汇或网银的形式交纳,其他形式概不接受)。汇入本项目招标代理机构指定的银行帐户中。
开户名称:浙江华诚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湖州分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湖州市分行爱山支行
银行帐号:371466960001
银行行号:104336010090
八、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
投标人应于于2017年12月21日下午14:00时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交到湖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金盖山路66号2号楼二楼开标室,届时详见电子显示屏),逾期送达或未密封将予以拒收。
九、开标时间及地点:
本次招标将于于2017年12月21日下午14:00时整在湖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金盖山路66号2号楼二楼开标室,届时详见电子显示屏)开标,投标人可以派授权代表出席开标会议(授权代表应当是投标人的在职正式职工,并携带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等有效证明出席)。
十、招标公告地址:
浙江省政府采购网 http://www.zjzfcg.gov.cn/
湖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http://ggzy.huzhou.gov.cn/
浙江华诚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湖州分公司 http://www.zjhzhc.cn/
十一、业务咨询: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华诚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程先生 电 话:0572-2506626
政府采购行政监管及投诉受理部门:
湖州市财政局政府采购办公室 联系电话:0572-2150037
十二、投标质疑时间:
根据《浙江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处理办法》第八条之规定。
中国共产党湖州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浙江华诚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17年12月1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