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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州市妇幼保健院药店项目招租招标公告
发布者:余先生 发布时间:2017/12/13 点击:4450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规定,现就湖州市妇幼保健院药店项目招租进行采购,欢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合格投标人前来参加投标。

一、采购编号:HZHC-()2017564         

二、采购组织类型:分散采购委托代理

三、采购内容:

序号

项目名称

面积

租赁期

最低限价

1

药店项目招租

137

2

180万元/

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投标人的特定条件:

1、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并颁发的药品经营许可证及GSP证书,公司经营时间不少于3年。经营范围包含药品、保健品。

2、本次招标只面向湖州市医药批发及零售企业,要求企业管理规范,信誉良好。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招标文件的发售

1、发售时间:20171213- 20171215日(上午0830-1130;下午1330-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2、发售地点:浙江华诚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湖州分公司(湖州市学士路祥和花园西区291楼。)

3、售价:招标文件工本费每套  500  元,售后不退。

六、购买招标文件时应提供以下资料

1、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或“五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2、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明书及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与授权人身份证;

3、具有经当地税务、社保部门出具的投标单位最近一个季度企业纳税情况和社保基金缴纳情况证明文书;

4、需提供所在地检察院出具的近3年无行贿行为记录、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投标截止日前二个月内有效);

5、上年度企业的财务报告;

6、投标单位名称、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传真;

7、以上资料复印件需装订成册。

以上资料需装订成册。复印件均需加盖单位公章,并提供原件核查,未提供原件核查的,不予认可。以上资格认定由招标代理机构进行初审,最终由评标委员会根据投标文件认定。

七、投标质疑时间:

根据《浙江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处理办法》第八条之规定。

八、投标保证金:人民币壹万元整

投标保证金应从投标企业的银行帐户中汇出(注:交纳方式以电汇或网银的形式交纳,其他形式概不接受)。汇入本项目招标代理机构指定的银行帐户中。

开户名称:浙江华诚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湖州分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湖州市分行爱山支行

银行帐号:371466960001

银行行号:104336010090

九、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

投标人应于20171221日下午1400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交到浙江华诚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湖州分公司,逾期送达或未密封将拒绝接收。

十、开标时间及地点

本次招标将于20171221日下午1400在浙江华诚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湖州分公司开标室标,投标人可以派授权代表出席开标会议(授权代表应当是投标人的在职正式职工,并携带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等有效证明出席)。

十一、招标文件下载地址:

 浙江华诚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湖州分公司http://www.zjhzhc.cn

十二、业务咨询:

浙江华诚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湖州分公司 

 联 系 人:小余

联系电话:0572-2506626        真:0572-2044626

                                                 湖州市妇幼保健院

 浙江华诚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171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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