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等规定,经湖州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处(财政审批编号:2017584号)批准,现就湖州市环保监测中心站PM2.5污染源解析服务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合格投标人前来参加投标。
一、招标项目编号:HZHC-(采)2017269
二、采购组织类型:分散采购委托代理
三、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四、招标项目概况(内容、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等):
序号 |
采购内容 |
数量 |
预算金额 |
1 |
PM2.5污染源解析服务采购项目 |
1项 |
人民币90万元 |
五、投标人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时间:2017年11月6 日至2017年11月14 日(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上午:8:30-11:30 下午:13:30-17:00。
地点:湖州市学士路祥和花园西区29幢1楼。
售价:招标文件工本费500元/本,售后不退(如需要招标文件电子文档的,购买招标文件时请自备U盘)。
七、购买招标文件时必须提供以下材料:
1、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或“五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2、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明书及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授权人身份证;
3、具有经当地税务、社保部门出具的投标单位最近一个季度企业纳税情况和社保基金缴纳情况证明文书;
4、需提供所在地检察院出具的近3年无行贿行为记录、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投标截止日前二个月内有效);
5、上年度企业的财务报告;
6、投标单位名称、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邮箱。
7、以上资料需装订成册。
注:报名时采购代理机构不作资格审查,只负责接受报名和发售招标文件。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开标结束后(评标开始前)将对各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各投标人须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应资格文件及原件,届时未提供相应资格文件及原件的,按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
八、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
投标人应于2017年11月27日下午14:00时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交到湖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西裙房二楼开标室(湖州市仁皇山片区金盖山路66号),具体开标地点请查看二楼休息区大屏幕,逾期送达或未密封将拒绝接收。
九、开标时间及地点:
本次招标将于2017年11月27日下午14:00时在湖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西裙房二楼开标室(湖州市仁皇山片区金盖山路66号),具体开标地点请查看二楼休息区大屏幕,投标人可以派授权代表出席开标会议(授权代表应当是投标人的在职正式职工,并携带身份证等有效证明出席。未携带有效证件的,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十、招标文件下载地址:
浙江省政府采购网 (http://zjzfcg.gov.cn)
湖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http://ggzy.huzhou.gov.cn)
浙江华诚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湖州分公司(http://www.zjhzhc.cn)
十一、业务咨询: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华诚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谈女士
电 话:0572-2506626 传真:0572-2044626
政府采购行政监管及投诉受理部门:湖州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处
电 话:0572-2150216
十二、其他:
1、投标保证金:人民币壹万捌仟元整(以网银、电汇的形式提供,必须在开标截止时间前到账。)
2、投标保证金应从投标人的银行帐户中汇出,汇入采购代理机构指定的银行帐户中;投标保证金由投标人帐户汇至: 开户名称:浙江华诚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湖州分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湖州市分行爱山支行 银行帐号:371466960001 银行行号:104336010090
十三、投标质疑时间:
根据《浙江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处理办法》第八条之规定。
湖州市环境保护监测中心站
浙江华诚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17年11月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