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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州市第五中学机器人设备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发布者:高女士 发布时间:2017/10/30 点击:3469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规定,现就湖州市第五中学机器人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合格投标人前来参加投标:
一、项目编号:HZHC-(采)2017180
二、项目组织类型:分散采购委托代理
三、招标方式:自行采购
四、采购内容及数量:
序号 采购内容 数 量 技术要求 采购预算
1 湖州市第五中学机器人设备采购项目 1批 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 9.95万元
五、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投标人须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六、招标文件的发售
1、发售时间:2017年10 月30日至2017年 11月 1日(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上午:8:30-11:30;下午:13:30-16:30。
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逾期将不予发售。
2、地点:浙江华诚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湖州市学士路祥和花园西区29幢1楼)
3、售价:招标文件工本费500元,售后不退。
(如需要招标文件电子文档的,购买招标文件时请留下邮箱地址)
七、购买招标文件时应提供以下资料:
1、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或“五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2、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明书及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授权人身份证;
3、具有经当地税务、社保部门出具的投标单位最近一个季度企业纳税情况和社保基金缴纳情况证明文书;
4、需提供所在地检察院出具的近3年无行贿行为记录、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投标截止日前二个月内有效);
5、上年度企业的财务报告;
6、投标单位名称、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传真。
7、以上资料需装订成册。
注:报名时采购代理机构不作资格审查,只负责接受报名和发售招标文件。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开标结束后(评标开始前)将对各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各投标人须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应资格文件及原件,届时未提供相应资格文件及原件的,按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
八、投标保证金人民币叁仟圆整;
投标保证金应从投标人的银行帐户中汇出,汇入招标代理机构指定的银行帐户中(在认购招标文件时确保到帐,现金不予受理。)
投标保证金由投标人帐户汇至:
户名:浙江华诚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湖州分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湖州市分行爱山支行
银行帐号:371466960001
银行行号:104336010090
九、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
投标人应于2017年11月2日上午10:00时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交到浙江华诚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湖州市学士路祥和花园西区29幢1楼),逾期送达或未密封将拒绝接收。
十、开标时间及地点:
本次招标将于2017年 11月2 日上午10:00时在浙江华诚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湖州分公司开标室开标,投标人可以派授权代表出席开标会议(授权代表应当是投标人的在职正式职工,并携带身份证等有效证明出席)。
十一、本次招标相关信息网址详见如下:
浙江华诚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湖州分公司 ( http://www.zjhzhc.cn)
十二、业务咨询:
浙江华诚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高女士
电话:0572-2506626 传真:0572-2044626
湖州市第五中学
浙江华诚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17 年 10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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