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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州市档案馆新馆爱国主义教育基地档案征集复制服务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发布者:袁春梅 发布时间:2017/9/30 点击:4000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规定,经湖州市财政局(财政审批编号:湖财采确临[2017]3268号)批准,现就湖州市档案馆新馆爱国主义教育基地档案征集复制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合格投标人前来参加投标。

一、项目编号:HZHC-()2017038

二、采购组织类型:分散采购委托代理

三、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四、采购内容及期限

序号

采购内容

数量

采购预算

1

湖州市档案馆新馆爱国主义教育基地

档案征集复制服务项目

1

  163万元

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六、招标文件的发售

1、发售时间:2017930-20171013日,上午0830-1130;下午1400-1700,节假日除外。

2、发售地点:湖州市学士路祥和花园西区291楼。

3、售价:招标文件工本费500/份,售后不退(如需要招标文件电子文档的,购买招标文件时请自备U盘),招标文件以投标人认购的招标文件为准。

七、购买招标文件时应提供以下资料(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

1、经有关部门年检通过的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副本原件、复印件各一份);

2经当地税务、社保部门确认的2017年上半年度企业纳税情况和社保基金缴纳情况证明文书

3投标人需提供近两年度企业财务报表;

4、提供工商注册所在地检察院出具的近三年无行贿行为记录、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投标截止日前二个月内有效);

5、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理人有效身份证明;

6、投标人名称、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及邮箱。

以上资料需装订成册,复印件均需加盖单位公章,并提供原件核查,未提供原件核查的,不予认可,报名时由招标代理机构进行初审。最终由评标委员会根据投标文件认定,开标时投标人须携带一切与本次项目相关的资质证书原件。

八、投标质疑时间:

根据《浙江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处理办法》第八条之规定。 

九、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人民币叁万元整(以转账、电汇的形式提供);

2、投标保证金确保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账;

3、投标保证金应从投标人的银行帐户中汇出,汇入采购代理机构指定的银行帐户中:

开户名称:浙江华诚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湖州分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湖州市分行爱山支行

银行帐号:371466960001

银行行号:104336010090

十、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

投标人应于20171020日下午14:00 时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交到湖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西裙房二楼开标室(湖州市仁皇山片区金盖山路66)详见公告栏。逾期送达或未密封将拒绝接收。

十一、开标时间及地点

本次招标将于20171020日下午14:00 时在湖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西裙房二楼开标室(湖州市仁皇山片区金盖山路66号),具体开标地点请查看二楼休息区大屏幕,投标人可以派授权代表出席开标会议(授权代表应当是投标人的在职正式职工,并携带身份证等有效证明出席。未携带有效证件的,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十二、招标文件下载地址:

浙江省政府采购网       http://zjzfcg.gov.cn

湖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http://ggzy.huzhou.gov.cn/hzfront/

浙江华诚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湖州分公司(http://www.zjhzhc.cn

十三、业务咨询:

浙江华诚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孙女士

联系电话:0572-2506626                 真:0572-2044626

    政府采购行政监管及投诉受理部门

    湖州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处           联系电话:0572-2150216

湖州市档案局

浙江华诚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17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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