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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州市菱湖镇第一中学创新实验室设备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发布者:袁春梅 发布时间:2017/9/28 点击:1547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等规定,经湖州市南浔区政府采购办公室(财政审批编号:浔采办申2017[467#]批准,现就湖州市菱湖镇第一中学创新实验室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合格投标人前来参加投标。

1、招标项目编号HZHC-()2017154

2、采购组织类型:分散采购委托代理

3、招标项目概况(内容、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等):

序号

设备名称

数量

技术要求

预算金额

1

创新实验室设备

1

详见招标文件要求

15.672万元

4、投标人资格要求:

4.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制造商或厂家授权代理商。

5、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5.1时间:2017 928日至2017 101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上午:8:30-11:30    下午:14:00-17:00

5.2地点:浙江华诚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湖州市祥和花园西区29幢一层

5.3售价:招标文件工本费500/份,售后不退(如需要招标文件电子文档的,购买招标文件时请自备U盘)。

6、购买招标文件时必须提供以下材料(均须加盖单位公章)

6.1经有关部门年检通过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企业介绍信(副本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各一份)

6.2具有经当地税务、社保部门确认的2017年上半年度企业纳税情况和社保基金缴纳情况证明文书);

6.3单位介绍信、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与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6.4需提供检察院出具的近3年无行贿行为记录及无行贿犯罪记录查询结果告知函(投标截止日前二个月内有效);

6.5近二年度企业的财务报表(原件、复印件各1份并加盖公章);

6.6投标单位名称、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

以上资料需装订成册,复印件均需加盖单位公章。报名时无资格预审,请各投标人在报名前看清投标人的资格要求,资格审查在开标时由评标委员会成员审定,开标时投标人须携带一切与本次项目相关的资质证书原件。

7投标保证金:

7.1、投标保证金:人民币叁仟元整(以转账、电汇的形式提供);

7.2、投标保证金确保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账;

7.3、投标保证金应从投标人的银行帐户中汇出,汇入采购代理机构指定的银行帐户中:

开户名称:浙江华诚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湖州分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湖州市分行爱山支行

银行帐号:371466960001

银行行号:104336010090

8、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

8.1投标人应于20171019日下午1400时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交到湖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湖州市仁皇山片区金盖山路66号),具体开标室详见大厅公告栏,逾期送达或未密封将拒绝接收。

9、开标时间及地点

9.1本次招标将1019日下午1400时在湖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湖州市仁皇山片区金盖山路66号)开标,具体详见一楼大厅公告栏,投标人可以派授权代表出席开标会议(授权代表必须是投标人的在职正式职工,并携带身份证等有效证明出席。未携带有效证件的,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10、招标文件下载地址
浙江省政府采购网         http://zjzfcg.gov.cn

湖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http://ggzy.huzhou.gov.cn/

浙江华诚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湖州分公司(http://www.zjhzhc.cn

11、业务咨询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华诚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人:袁女士       话:0572-2506626   传真:0572-2044626

政府采购行政监管及投诉受理部门:

湖州市南浔区政府采购办公室           联系电话:0572-3026731

12投标质疑时间:

根据《浙江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处理办法》第八条之规定。

湖州市菱湖镇第一中学

浙江华诚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17 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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