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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兴县人民法院法治文化园建设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发布者:翁霞 发布时间:2024/12/2 点击:748

一、项目编号:HZHC-2024(H)094

二、项目名称:长兴县人民法院法治文化园建设项目

三、成交信息

1.成交结果:

序号

成交金额(元)

成交供应商名称

成交供应商地址

1

报价:802798(元)

浙江妙峰生态建设有限公司

浙江省湖州市南浔区菱湖镇湖菱路3020号207室

2.废标结果:

   

序号

标项名称

废标理由

其他事项

/

/

/

/

四、主要标的信息

工程类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标项名称

标的名称

施工范围

施工工期

项目经理

执业证书信息

1

长兴县人民法院法治文化园建设项目

长兴县人民法院法治文化园建设项目

详见投标文件

详见投标文件

详见投标文件

详见投标文件

五、评标专家抽取  

评审专家抽取规则

六、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陈伟(第1标项采购人代表),潘伟春,潘根福

七、开标情况

标项1

八、资格审查情况

标项1

九、符合性审查情况

标项1

十、技术评分明细表

   

标项

供应商名称

专家1

专家2

专家3

商务技术得分

报价得分

总分

1

浙江妙峰生态建设有限公司

70.0

64.0

66.0

66.67

14.95

81.62

1

浙江长兴中承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51.0

50.0

47.0

49.33

20.0

69.33

1

浙江长兴昊罡建设有限公司

55.0

43.0

47.0

48.33

15.77

64.1

1

浙江耀美控股有限公司

50.0

49.0

40.0

46.33

15.79

62.12

1

浙江雄湖建设有限公司

41.0

35.0

33.0

36.33

13.95

50.28

1

浙江美晟建设有限公司

33.0

33.0

30.0

32.0

13.56

45.56

标项1

十一、成交候选人推荐情况

标项1

十二、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按磋商文件约定收取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

十三、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十四、其他补充事宜

1.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该中标/成交结果和采购过程等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本公告发布之日后第2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受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2.其他事项:无

十五、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称:长兴县人民法院

址: 长兴齐山路998号长兴县人民法院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陈先生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2-6152030

质疑联系人:余女士

质疑联系方式:1362672852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称:华诚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址:浙江省湖州市天宁巷16号镭宝大厦14楼1710室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翁霞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2-2170107

质疑联系人:张燕

质疑联系方式:0572-2170098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称:长兴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科

 址:长兴县龙山街道锦绣路6号兴国商务楼1号楼1305室

 真:/

联系人:佘科

监督投诉电话:0572-60277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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