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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公用事业管理处杨家埠片区、凤凰西区垃圾直运及杨家埠片区、凤凰西区、工贸区道路果壳箱垃圾收集清运承包项目
发布者: 发布时间:2013/8/12 点击:1282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管理办法》规定,经湖州市财政局(财政审批编号:2013310)批准,现就湖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公用事业管理处的杨家埠片区、凤凰西区垃圾直运及杨家埠片区、凤凰西区、工贸区道路果壳箱垃圾收集清运承包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合格投标人前来参加投标:

一、项目编号:HZHC-(采)2013232

二、采购组织类型:分散采购委托代理

三、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四、采购内容及数量

序号

项目内容

服务

期限

采购

预算

1

杨家埠片区、凤凰西区垃圾直运及杨家埠片区、凤凰西区、工贸区道路果壳箱垃圾收集清运承包项目

2年

140万元/年

五、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和湖招管委(2006)1号文件规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能提供垃圾直运及收集清运处理的能力,同时具有良好的信誉和较强的服务能力。             

▲投标人的特定条件:

(一)、在湖州有固定营业场所,

(二)、经营范围符合本项目要求,

(三)、垃圾直运车辆必须不少于4辆,且总载重量不低于15吨(提供车辆行驶证),

(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招标文件的发售

1、发售时间:2013年8月12日至2013年8月20日,上午: 8:30一11:30 ;下午13:30一17:00(节假日除外)。

2、发售地点:浙江省湖州市星海名城苕水路637-639号。

3、售价:招标文件工本费500元/套,售后不退(如需要招标文件电子文档的,购买招标文件时请自备U盘)。

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后至投标截止时间前允许潜在投标人前来认购招标文件。

七、购买招标文件时应提供以下资料(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

(一)经有关部门年检通过的企业营业执照(经营范围符合本项目要求)及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复印件各一份);

(二)经当地税务、社保部门确认的2012年度企业纳税情况和社保基金缴纳情况证明文书(参考样式可从湖州市行政服务网站政府采购分中心页面“资料下载”栏下载,复印件各一份);

(三)供应商市场行为信誉情况承诺书(请于湖州市行政服务网站政府采购分中心页面“资料下载”栏下载,原件一份);

(四)湖州有固定营业场所的证明;

(五)垃圾直运车辆必须不少于4辆,且总载重量不低于15吨(提供车辆行驶证);

(六)投标保证金:人民币壹万肆仟元正(银行汇票、电汇或现金形式缴纳);

(七)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理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

(八)投标人名称、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

以上资料需装订成册。复印件均需加盖单位公章,并提供原件核查,未提供原件核查的,不予认可。资格认定由招标代理机构进行初审,最终由评标委员会根据投标文件认定。

八、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

投标人应于2013年9月3日上午9:00时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交到湖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届时详见一楼大厅公告栏),逾期送达或未密封将予以拒收。

九、开标时间及地点:

本次招标将于2013年9月3日上午9:00时整在湖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届时详见一楼大厅公告栏)开标,投标人可以派授权代表出席开标会议(授权代表应当是投标人的在职正式职工,并携带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等有效证明出席)。

十、招标公告地址:

浙江省政府采购网  http://www.zjzfcg.gov.cn

湖州市行政服务网  http://ztb.huzhou.gov.cn

浙江华诚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湖州分公司  http://www.zjhzhc.com

十一、业务咨询: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华诚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小  纪          电    话:0572-2506626       

采购单位:湖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公用事业管理处 

联 系 人:王先生          电    话:0572-2101520

监督部门:

湖州市财政局采购办        电    话:0572-2150216

十二、其他:

开户名称:浙江华诚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湖州分公司 

开户银行:浙江南浔农村商业银行湖城支行

银行帐号:201000093080586

    湖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公用事业管理处

浙江华诚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13年8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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