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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关于湖州市南浔区和孚镇生活垃圾分类服务采购项目的公开招标采购公告
发布者:程先生 发布时间:2019/9/18 点击:2433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等规定,经湖州市南浔区财政局(财政审批编号:浔政采网申[2019]1688)批准,浙江华诚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湖州市南浔区和孚镇人民政府委托,现就湖州市南浔区和孚镇生活垃圾分类服务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合格供应商前来参加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HZHC-2019145

二、采购组织类型:分散采购委托代理

三、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四、采购项目概况(内容、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等):

标段

采购内容

总户数

最高限单价金额(元//年)

预算金额

(万元)

1

创业桥以北和孚社区生活

垃圾精准分类

2020

300

161

2

创业桥以南和孚社区生活

垃圾精准分类

1589

3

长超社区生活垃圾精准分类

656

重兆社区生活垃圾精准分类

1099

▲注:1、本次为单价招标,具体合同的签订以签订户数为准,最终结算金额按实际户数乘以中标单价进行计算,如超过合同价5%时,另行签订补充协议。服务期自签订合同之日起一年,具体根据运营时间按比例结算;2本项目3个标段同时开标,开标顺序按标段顺序,每个投标供应商只允许中1个标段,中标顺序根据开标顺序,已中标的投标供应商不再推荐为下一标段的中标候选人。

五、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和浙财采监【201324号《关于规范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设定及资格审查的通知》第六条规定,且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浙江政府采购网”(www.zjzfcg.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供应商的特定条件:

1)供应商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中具有垃圾分类或清运;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招标文件的报名/发售时间、地址、售价:

1、报名/发售时间:20199182019926(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上午:8:30-11:30    下午:13:30-17:00

2、报名/发售地址:浙江华诚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湖州市学士路祥和花园西区291楼)。

3、售价:招标文件工本费500//标段,售后不退(如需要招标文件电子文档的,购买招标文件时请自备U盘)。

七、投标截止时间:2019109下午14:00时前

八、投标地址:湖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号楼二楼开标室(湖州市仁皇山片区金盖山路66号),具体详见二楼大厅公告栏,逾期送达或未密封将拒绝接收。

九、开标时间:2019109下午14:00时整

十、开标地址:湖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号楼二楼开标室(湖州市仁皇山片区金盖山路66号),供应商可以派授权代表出席开标会议(授权代表必须携带身份证、法人授权委托书或法人身份证明文书等有效证明出席。未携带有效证明的,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十一、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

十二、其他事项:

1、质疑投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94-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规定,供应商须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2、潜在供应商已依法获取(依法获取指:供应商按本项目招标公告要求向采购代理机构报名成功后获取的招标文件)其可质疑的招标文件的,可以对该文件提出质疑。

未按照规定方式依法获取招标文件的,不得对招标文件提起质疑投诉。

3、供应商购买标书时应提交的资料:

(1)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或“五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2)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明书及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授权人身份证;

(3)提供授权代理人最近一个月个人社保缴纳证明文件;

(4)提供供应商最近三个月企业正常纳税情况和社保基金缴纳情况证明文书;

(5)提供2018年度企业的财务报表;

(6)提供自采购公告发布之后任意时间的“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 )、“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浙江政府采购网”(www.zjzfcg.gov.cn )供应商信用查询网页截图(三者缺一不可);

(7)供应商名称、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传真及QQ邮箱;

(8)以上资料复印件装订成册并加盖单位公章。

注:报名时采购代理机构不作资格审查,只负责接受报名和发售招标文件。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开标结束后(评标开始前)将对各供应商的资格进行审查,各供应商须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应资格审查文件(原件备查),届时未提供相应资格审查文件及原件备查时未能提供原件的,按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

十三、联系方式:

1、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浙江华诚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程先生

联系电话:0572-2506626

地址:湖州市学士路祥和花园西区291

2、采购人名称:湖州市南浔区和孚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沈女士

联系电话:0572-2044626

地址:湖州市南浔区和孚镇星光大街1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湖州市南浔区财政局

联系人:孙先生

监督投诉电话:0572-3260731

地址:湖州市南浔区向阳路601

湖州市南浔区和孚镇人民政府

 浙江华诚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199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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